罗兰给的是公允价格了,像时代华纳、迪士尼、环球、派拉蒙在给那些小影业公司做发行代理时,那都是按照票房的百分之十五抽佣的。
如果碰上福克斯那种黑心鬼,那完了……
因为他们是会把宣发工作交给自家的新闻集团和媒体中心的。
如此一来嘛,需要从票房里扣除的宣发费用,也是下自己的口袋。
卖的,只是一点点媒体窗口而已。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谁让渠道商最赚钱呢?
苹果税这种东西,都执行了多少年了,亚马逊的抽成,更是从未少过,而四十大盗都管起咖啡标准了,这种跨行执法的爽朗,本就是垄断带来的魅力。
“百分之十?这个抽成倒是挺公允的。”在听了罗兰的回答后,史蒂夫-乔布斯点了点头,说:“在我和迪士尼谈的新协议里,我就是希望保留作品版权,保留作品出资权,只给迪士尼发行权以及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的发行费,但他们就是不同意。
为此,我希望给他们一些压力。
让他们知道,即便离开了他们,皮克斯也能完好的运营。”
略带抱怨的话语,让罗兰在心里点起了头。
因为这种想法,那才符合史蒂夫-乔布斯的风格。
作为想要和微软硬刚到底的家伙,他不可能向比微软弱小的迪士尼低头。
死磕!
那才是他!
不过,在想通了这一遭的同时,罗兰的心里,也升起了些许疑惑,“不对啊!
如果你的目标就仅仅是向迪士尼施压,那完全不需要找我啊!
你找史蒂文不就行了吗?梦工厂也能接手你的项目啊!
而且,他们的经验比我这种皮包公司丰富的多!”
没错!罗兰有些奇怪!
如果史蒂夫-乔布斯是想向迪士尼施压,让迪士尼答应皮克斯的诉求,那他应该去找发行经验更加丰富的梦工厂才对!虽说梦工厂和魔兽影视共享一个发行渠道,但那只是海外发行而已,归属于本土的北美发行,其实是梦工厂自己做的!
而魔兽影视呢?
作为一家皮包公司,大家对它的要求真的不能太高!
在所有电影都和其他公司联合制作的情况下,魔兽影视连北美发行的渠道都没有!
《X战警》,那是环球做的。
《指环王》,那是迪士尼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