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寓意极好。
披风,有劈开大风,所向披靡之意。
又怎会不美呢!
…………
“请我喝酒?”
“你请。”
“一杯浊酒你都不请?”
“江湖中人请的酒比较好喝。”
“哈哈哈。好。请你喝江湖的酒。”
……
“不过,江湖的酒是什么味道?”
“久的味道。”
那天夜里的长安飘着雪,因为把铜花锁给拧坏,阿谭生了气,也没有争吵,很平常地闹了别扭,所以独自走出来,逛到东市。
就在前面差不多的位置,见到子墨——那天夜里,对方的模样就像刚刚从眼前走过去似的——头戴白玉莲花冠,身穿宝蓝色直裰,腰上配了玉,插了一把描金折扇。
可能江湖中人和凡俗中人的最大区别,就是江湖中人的性命,更留不住一些。
在这个人人欢喜的小年夜,他不是去和家人团聚,和朋友玩耍,而是去找一群人拼命。
说不准,过了今夜他是一具残尸还是废了的江湖人,或是能够侥幸不死。
没有最好的,因为最好的结果是他呆在师门里。
他走得不疾不徐,街上的人见了他,不再如之前那样友善的打招呼,或者给一个灿烂的笑容。
几乎所有人的目光触及他身上,都飞快地移开了。
因为他带着剑,心里怀着杀意。
靠近长安城外城与内城临近的地方,名为“不占”的棺材铺子,老头又在和老狗喝酒,见他路过铺子门外,不咸不淡地吆喝了一句:“明日关张,尚有四口棺材,用料结实,常价折六抬走。”
叶云生头也不转地走了过去,正要进内城,就见边上的小路走出来五个江湖中人。
其中一人与他照了个面,发出“咦”的惊讶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