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妖有空闲了,又翻看《文始真经》第四章:
符者,精神魂魄也。
关尹子曰:水可析可合,精,无人也;火因膏因薪,神,无我也。①
故耳蔽前后皆可闻,无人。智崇,无人。一奇,无人。冬凋秋物,无人。黑不可变,无人。北寿,无人。皆精。②
舌即齿,牙成言,无我。礼卑,无我。二偶,无我。夏因春物,无我。赤可变,无我。南天,无我。皆神。③
以精无人,故米去壳则精存,以神无我,故鬼凭物则神见。④
全精者,忘是非,忘得失,在此者非彼;抱神者,时晦明,时强弱,在彼者非此。⑤
曰:精神,水火也,五行互生灭之,其来无首,其往无尾,则吾之精一滴无存亡尔,吾之神一欻无起灭尔,惟无我无人,无首无尾,所以与天地冥。⑥
①先提出一个命题:精,无人也;神,无我也。
②举几个列子来说明无人,皆精。
③就几个列子来说明无我。皆神。
④反过来逆推:精无人,神无我。
⑤全精的人的属性。抱神者指得道者的属性。
⑥精和神无首无尾,我之精和神等于是无我无人。于是得到“无我无人,无首无尾”,与天地一样。
这段讲精,神与无人,无我之间的关系。我的精和神能做到无人无我就能与天地合一。
妖妖认为:“我太佩服这逻辑了。”
曰:精者水,魄者金,神者火,魂者木。精主水,魄主金,金生水,故精者魄藏之。神主火,魂主木,木生火,故神者魂藏之。惟水之为物,能藏金而息之,能滋木而荣之,所以析魂魄。惟火之为物,能镕金而销之,能燔木而烧之,所以冥魂魄。①
惟精,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在人为精。神,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人为神。魄,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人为魄。魂,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人为魂。②
惟以我之精,合天地万物之精,譬如万水可合为一水。以我之神,合天地万物之神,譬如万火可合为一火。以我之魄,合天地万物之魄,譬如金之为物,可合异金而镕之为一金。以我之魂,合天地万物之魂,譬如木之为物,可接异木而生之为一木。③
则天地万物,皆吾精吾神吾魄吾魂,何者死,何者生?④
①精神魂魄对应水火木金,
②精神魂魄对应水火木金,又与寒热风燥对应。
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