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念进门已经闻到满屋子的香味,可是眼睛却紧紧盯在柜台上的书和笔上,久久不能移开。
辰燚摸了摸他的脑袋说到
“先和朱叔去洗洗,换上衣服,然后吃饭,吃完饭才能有足够的力气握笔。”
朱七拉这目光始终移不来的言念走去后院。辰燚洗手后,从书架里挑出几本适合言念的书,放在柜台上,又添置上一支稍微小些的笔。
走回桌子前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细细品尝起来。是昨晚虞诗诗带来的百花酿,昨晚喝了小半坛,还余下的半坛被朱叔放在桌上了。
昨晚没喝出啥味道,怕是喝酒太多的缘故,胭脂河畔就喝了一坛,回来喝的半坛都没怎么喝出酒味,嘴麻了。
今早喝倒是别有一番风味,酒是有些清淡,可贵在香味延绵,久久萦绕在唇齿之间。千金一坛的百花酿终究还是娇贵,适合细品,不宜猛喝。
两杯酒下肚,清晨的寒意也驱散不少,顺带还有糟糕的心情。
换上新衣服的言念看起来精神了不少,洗干净的脸庞还是有些微黑。上桌后规规矩矩的,不敢东筷,很懂事。
辰燚往他碗里一连夹了三块红烧肉。说到
“管吃管住没工钱,也没有那些规规矩矩,很随意的。”
言念还是有些拘谨,拿起筷子还是不动筷,朱七咀嚼着一块红烧肉,满嘴流油说到
“一开始我也像你,没少被公子骂,后来就很随意了,努力工作就好。”
朱七这样说后言念才小心翼翼的夹起一块最小的红烧肉放进嘴里。他从来没有吃过如此香的肉,含在嘴里舍不得下咽,生怕下吃下去就没有了。
辰燚又夹给他一块,朱七夹给他一块鸡蛋。两人脸上虽然满是微笑,心里却满是苦涩,这懂事的孩子终究是苦难重重熬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