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之城的街头很少能够看见动物,但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曾经,你能够在码头听到海鸥的叫声,在市场上挥赶成群的苍蝇,当然最棒的还是在公园里一脚踩进狗屎。
这座城市里的人们形形色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多彩故事。
这座城市本身,就是人性的墓碑。曾几何时,夜之城平地而起,还荣获过全球最棒的城市。但是科技的突飞猛进,从来不能也不曾解决真正的问题,相反,它们所带来的新问题,反而更多。
因为人人都想博出头。蝇营苟利,无止无休。这座城市自下而上的垂直设计,正应了这里社会阶层的区分。底层人民的日子,基本就是流落街头。他们仰望着摩天高楼,也同样仰望着高处的芸芸众生。夜之城有夜之城的规矩。这里有时造梦,有时给理想赋能。美梦都靠广告续着,广告里总有幸运儿获得命运的垂青,从来难以企及的名望和豪奢,只有在梦里才触手可及。
对大多人来说,就算暴力和贫困无处不在,他们仍不会选择离开夜之城。在这里,大家都是独行侠。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夜之城把功成名就这一永恒的希望摆在了人们面前,而身败名裂才是他们的终极恐惧。推动社会进步的驱动力变成了自我保护和自我营销,而不是金钱。为了扬名立万,你必须超越自我。为了成就不朽,你必须先把自己打造为一个品牌、一个典范。
艾兰早早的来到了野狼酒吧,等待着其余两人。
“喂,杰森那小子人呢?他不会迟到了吧。”洛西尔不知何时来到了艾兰的身边。
“你来了,杰森应该快到了吧,他去准备车子和武器了,不过最好的结果是不用战斗。”
“别这么天真了,艾兰。太平洲可一点都不太平,打起精神来。”
不一会,一辆黄色的霆威科尔比孤峰停在了酒吧的门前,车上跳下来年轻人,正是杰森。
“咱们动身吧,一切准备就绪了。”杰森竖起大拇指显得十分自信。
上车后,杰森设置好了导航路线,双手紧握方向盘,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十分兴奋。
艾兰坐在副驾驶上,四处打量了一番,夸赞道;“这车你从哪搞得啊,还不错嘛?”
杰森嘿嘿一笑;“我让人把这车的标准引擎换成了更强劲的型号,而且车身增加了轻质盔甲,还在水晶球的技术支持下,在车体内部安装了环境投影系统。怎么样,厉害吧!这可多亏了帮里的熟人。”
“好了,开车吧,路上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