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个吃得脑满肠肥,变异成了极其强大的种群,有的个体甚至变成了庞然大物。
我提醒伍德小心,但与此同时,心中极是兴奋,猎杀巨兽,是每一个猎人的梦想。然后我们走了整整一天,也没有见到那只巨兽,只捕猎了一只大袋鼠,晚上便又找了个山洞,在洞口开始烧烤鼠肉,我知道越往前走,会越荒凉,可供猎杀的食物也就越少了,因此,我需要烤出大量的肉干,以备不时之需。
因为知道巨兽出没我和伍德再次用石头把洞口封死,这才躺上干草上睡去。
夜半时分,我突然感动地面的震动,紧接着便是沉得的脚步声。我用胳膊碰了一下尼莫,提醒他打起精神,伍德根本不用我提醒,他也用胳膊撞了一下我,作为对我的回应。
直觉告诉我,洞口出现一个巨兽,它似乎是在用鼻子捕捉气味,不断的抽动鼻子闻着。我马上明白了,我们的袋鼠肉把这大块头儿吸引过来了。
呼啦一声,石墙被暴力推倒,在弥漫的烟尘之中,一头大野猪将长长的嘴巴伸了进来,同时继续用鼻子捕捉着气味。
这可能是我见到的最大的野猪了,世界各地都有一些野猪,体型最大的在亚洲,那里的野猪一般可以达到200千克,在人类眼中便已经称得上是大家伙了,可今天的这只野猪,体重绝对超过了400千克。它全身深褐色,脸上还有一道深深的伤疤,似乎是和其他野兽搏斗时留下的。它背脊上针一般的刚毛,似乎是在宣示,在这一带,它就是谁也不敢招惹的存在。
我知道,以这只野猪的块头,冲破石墙实在是太简单了,倘若它看到自己把两个人类堵在一个浅浅的洞里,张嘴就可以吃到,估计睡觉都会笑醒。
我不敢用猎枪或者匕首,因为我都无法保证自己可以一击致命,倘若我只是让的这头大野猪受了伤,那它绝对是狂性大发,到时候我们死得就更难看了。
大野猪还在嗅着味道,我立即抓住我和伍德吃剩的那条袋鼠的腿,扔到那张嘴巴面前,大野猪嗅到了气味,张开血盆大口,露出了森森的獠牙,把袋鼠腿叼了出去。
我看到它的獠牙足足有十多厘米长,有的尖尖的露到嘴巴外面,闭合之间足可以贯穿人的身体,想到这里我不禁头皮发麻。
我向伍德示意,让他把烤好的袋鼠肉都拿了出来,一条袋鼠的腿根本满足不了大野猪,更何况上面的肉已经被我们割下来吃掉了。
果然,大野猪只吃了几口,便把那个袋鼠腿丢在一边,然后又把嘴巴伸出了洞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