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赶紧把一块袋鼠肉干递了过去,我想此刻的我比大金牙面前的胖大厨还要孙子吧?那简直是一定的,我现在只想喂饱大野猪,让它吃饱喝足,打着饱嗝离开,即使看到我也懒得咬上一口。
大野猪欢快的叫了一声,就那块肉咬在嘴里吃了起来,这些肉干尽皆出自我的手中,曾经在布莱登大酒店征服了王子和总督等一众宾客的味蕾,此刻却好像变成了不值钱的烂白菜,被大野猪胡乱嚼着。
我相信,大野猪也不曾吃到这样的美味,它吃的很是欢畅,一大块鼠肉三口两口便吞进肚子,然后又把嘴巴伸进洞里。
看着自己辛苦烤出的肉干被这个大块头糟蹋,我的心也在滴血。我只好安慰自己,滴点血总比没命要强。
就这样,我用一头袋鼠烤出的肉干被大野猪吃了个干干净净,它似乎吃得太饱了,对我再扔过去的肉干开始变得挑剔起来,像一个宴会上的贵妇人,矜持地吃着各式的美味,最后终于心满意足地哼哼着离开了洞口。
我和伍德相视苦笑,我们近乎一天的劳作成果化为乌有。
好在大野猪已经吃饱喝足,不会再有什么危险了,我们便躺在山洞睡去。第二天早晨醒来,我和伍德有些傻眼,食物被大野猪吃了个干干净净,我们需要饿肚子了,只好拿起水壶喝了几口水勉强充饥。
好在我还能在路上找到一些野果,可以让我们补充身体失去的热量。我只好四处留意有没有动物,没有肉干,我们在荒原活不过三天。
还好,我的运气不错,一头野牛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一枪击碎了它逃生的希望,它轰然倒地,到了晚间变成一条条的肉干被架在火上烘烤。野牛肉的味道远比袋鼠肉要好吃,我和伍德咕咕叫了一天的肚皮终于享受了美味带来的饱胀感。
剩下的牛肉也被我一一烘烤成肉干,装进了我们的行囊,有了这些肉干,我便有胆气跑到荒原的任何一个角落。
然后,当我们准备酣睡的时候,地面再次传来了有力的脚步声,我们砌起的石墙再次轰然倒塌,那张长满獠牙的大嘴巴又伸了进来。昨天的剧本再次上演,我只好把装进行囊的肉干拿了出来,一条条的喂给大野猪。
我一边喂着那张吃掉我心血的嘴巴,一边诅咒着大野猪的祖宗十八代,吃我一次就可以了,我着急去找人,不跟你一般见识,怎么还蹬鼻子上脸,还吃上瘾了,你真拿我当大户,可以随便吃了,你也不看看我是谁,我的饭可不是那么好吃的?你好好去反省去吧!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