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明白刚刚还犯愁的三个问题,凯凯血蹄仰天长笑。
我一个被系统选中的男人,怎么会被小小野猪挡住了前进的道路呢?俗话说,伤疤是男子汉最好的勋章……
呸呸呸,说错了,有口无心说的不算啊!阿弥陀佛上帝保佑一定不会受伤的……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我征服艾泽拉斯成就一段传奇的伟大征途将从这巍峨的雷霆山开始!这些野猪的鲜血就是我证道的祭品!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一切全靠我自己!
用我的刀成就我伟大的人生吧!
想到这一节,凯凯血蹄豪气顿生,斜瞥一眼不远处的野猪,嘴角绽放出一个轻蔑的冷笑。
剑来!
凯凯血蹄拔【一把又锈又钝的菜刀】在手,双手紧握,把单手武器当双手武器用。然后选定了一只恰好离群,并且离自己很近的6级“恐怖的杂斑野猪”。
心说今天就是今天了!
可怜的野猪啊,怪你小子命不好,遇到我,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凯凯血蹄仔细的回忆了一下那天挨打的时候,托萨米纳殴打他时凌厉的冲锋的步伐和雷霆般的一击。心说既然用武器,那我就当自己是个有蓝条的战士吧!
凯凯斜斜将刀摆在身前,瞄准了落单的野猪。稍稍弯曲膝盖,似弓一般紧绷的健壮双腿,将提供自己目前最为完美的初始速度和爆发力。
冲锋!!
凯凯血蹄双腿猛力一蹬,用最快的速度超落单的野猪狂奔而去!
这一切的一切,就恰似完美的复制了战士的【冲锋】技能。
可他就忘记了一节——牛头人是有蹄子的,还是超级大的牛头人“血蹄”。
凯凯血蹄这么一开始狂奔,他那沉重足有200斤的体重,加上牛头人肌肉爆发的超强力量,一双牛蹄踩在地下“咚咚咚咚”跟地震似的。
震天的战鼓再一次响起……
几乎只是一瞬间,满山谷的野猪都被这阵巨响警醒了,都抬起头来愣愣的看着狂奔而来的凯凯血蹄。
凯凯血蹄跑到半路一看这个样子就后悔了,不过事已至此总不能半途而废吧?
莫慌莫慌……这些胆小的畜生看到我这么威猛一定会吓得落荒而逃的。
对,一定会都跑掉的……唉,可惜我只能先杀一只野猪了。
没办法就这样吧!
当然,以上这些念头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