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老夹给我干什么。”
时承依旧是笑,一双桃花眼弯着,泛着光看向得一尔:“你喜欢吃,就想让你多吃一点。”
脸上一阵发热,得一尔急忙低下头,拿起水杯往嘴里灌,这暧昧实在令人上头,可这暧昧为什么惹她脸红?
“你也吃。”得一尔往时承的盘子里夹了一些菜。
“好。”
两个人安静的用了会儿餐,用到一半时,时承放下手里的筷子,双手交叉放在桌面上,看着对面还在挑菜里的辣椒吃的得一尔,不由得莞尔调侃:“这么能吃辣,喜欢女儿吗?“
“嗯?”得一尔迷茫着抬头,反应过来他说的话也没有害羞扭捏,认真点了点头:“喜欢,女儿儿子都喜欢。”
时承也点头,眼睛看向桌面的某一处,语气突然变得认真:“你身上的伤好了吗?”得一尔昏迷的那几天里,时承过去看过她,勒痕遍布全身,伤口处的血液已经凝固结痂,歪歪扭扭的血痂触目惊心。
“早就好了,就是留了疤。”得一尔说着就撸起一只胳膊的袖子伸到时承面前,洁白的皮肤上大大小小肉色的伤疤,得一尔收回胳膊,把袖子又重新放下去,半遗憾半玩笑的说道:“以后不能穿露胳膊露腿的衣服了。”
看到那胳膊上的疤痕,时承眨了眨发酸的眼睛,喉结上下浮动着,好一会儿才将胸膛中酸楚的情绪给压下去,再开口时,声音嘶哑:“我会给你找最好的祛疤医院,全部的医疗费用由我来承担。”
“不用了,这种疤有什么的,大不了就穿长袖呗。”得一尔不在意的挥挥手,她是真的不在意这些,比起疤痕,她潜意识里不想让时承觉得他有愧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