块钱倒是真的。算是大姐对二婶子招待她单位人的感谢。
二婶子甭提多高兴,把二十块钱拽在手里对大姐说:“玉英,这衣服我穿着,这钱我也留着,日后你单位再来人,我还去街上买瘦肉做肉丸子汤给他们喝,这国家培养出来的人才就是不同,有知识,来年你谈男朋友带回家来,我原打两碗荷包蛋给你们吃。”
就我的母亲怎么也想不到这块来,即使想到,也说不出这样的话。
只可惜大姐与陈浩谈了不到三个月就吹了,从春天谈到夏天。春天来时,明媚的万物万新衬托着两个年轻相依偎的影子,而夏天炎热时,他们只顾各回了自家的门,形单影只。
父亲与祖母都不同意,因为同姓,不合适。从前四叔与陈小妹也同姓,没成。就四叔的年代,同姓不成姻缘的说法有,而在大姐的年代,这个说法似乎有点牵强。家人不同意的真实原因,还不如说在私心上。就父亲,好不容易将大姐培养成今天一个考学出来的公家人,读书读了好多年,用去了多少钱,刚参加工作,还没得到回报呢,难道说嫁就嫁吗?父亲心底还是希望大姐能在家多留些时间,还想大姐能够为家里分担些什么。
平时父亲就常对大姐说:“你一个月六十块钱的工资,不低了,都做什么用了?俺以前二十块钱一个月养全家呢。”父亲想大姐把工资钱分些出来与他共同养家,这个家多指四叔家。
四叔的家没底,就是全世界的钱拿来给他,也不够。因为四叔压根底就不把钱当钱,当性子使。打场把牌,输个几百千把的时候多的不是多。至于过年肉鱼酒菜,孩子读书用度等,啥啥啥的无论大事小事,都是一大家人跟他均摊。有家里的这些人跟他撑着,四叔自过得潇洒快乐,没有什么不合意,也没什么不合适。只是想起了四婶子,心里不舒服,就去牌场子里麻木自己,一输上千的钱。大家都拿他没办法。
大姐的这个同姓男友因为祖母与父亲的反对,没成。尔后很多年,大姐一直不谈男友。直到三十一岁也没结婚。中途大姐倒是谈了一个男友,比她大几十岁,是个瘸子,据说是革命志士,抗美援朝时立了大功,把腿残了。大姐同情他的遭遇,崇拜革命志士,硬要嫁给他,伺候一个瘸子一辈子。真是把祖母与父亲气得半死。当然,最终家庭阻力太大,也没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