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的写了一个大大的“双”字。
良哥儿的手很僵硬,象是不习惯和人靠这么近。
“也不算很难,对吧?多练几次就好了。写得大一点,字就不会变成一团黑墨了。”
朱慕贤掀过炕桌上的纸,另换了一张铺好,再握着他的手写字,还是写这个双字,写到第三个的时候。他察觉到良哥儿的不象刚才那么僵硬和戒备了。握着笔的手也比刚才显得灵活和认真起来。
“来,会写了吗?会了吧?自己试试。”
朱慕贤松开了手。
从他的角度。可以看见良哥儿头顶毛茸茸的细发,有些黄稀。虽然儿子比良哥儿要小,但是却比良哥儿要结实得多。他的头发是乌油油的,而且十分厚密。他的手也更有力,丝毫不象原哥儿这样软弱。
有人掀了帘子进来,朱慕贤转过头就看到了小雁。
小雁的目光和朱慕贤一触,就连忙低下头去,轻声说:“四少爷,就要传晚饭了。太太问您是不是在这儿用饭。”
朱慕贤站起身来,一天没见妻儿了,他也想先回去看看妻子。
“不用传我的饭,我回去。”
小雁应了一声退了出去。
朱慕贤眼睛微微眯起。
这个丫头的确有点儿问题,不然的话,她看到他的时候不应该表现出心虚。
大太太虽然也想儿子留下陪她用饭,不过她也体谅。毕竟儿媳妇也快生了,他早点儿回去也好。
可是大太太虽然没挽留,却有另一个伸出手来,拉住了朱慕贤的衣摆。
朱慕贤得低下头,才能看见良哥儿。这小家伙儿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屋里跟了出来,扯着他的袖子不撒手。乳娘十分意外,她一边想哄着良哥儿松手,一边对朱慕贤解释:“平时良哥儿可不这样。”
大太太看着瘦仃仃的孙子,心里有些发酸。虽然穿着袄,可是瘦就是瘦,穿再厚也掩盖不了。
“他这是舍不得你呢,到底是亲叔侄。”
朱慕贤想了想,干脆弯下腰把良哥儿抱了起来:“要不,我带良哥儿过去,让他和原哥儿一处玩一会儿,等晚间我再送他回来。”
大太太应允了:“去吧去吧,小哥俩儿说不定能玩一块儿去。”
屋里的人连忙拿出良哥儿出门的衣裳斗篷来,朱慕贤也披上斗篷,抱着良哥儿出了门。
又林知道朱慕贤去大太太那儿了,可是没想到他把良哥儿给抱回来了,觉得十分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