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作为我的虞候军四大营中,长期不在成都,以天宝之战地残军为基础新组建林字营,和潘拓失的羌众扩编而成的山字营,就是以查禁走私的名目活跃在松州和姚州的边境上。承担着保护该渠道的畅通,打击其他走私途径。以达到垄断的目的,顺便也对边境对面进行刺探破坏。而那些敢于在走私边境地,往往巨利丰厚,且多亡命之徒,也正好用来练兵。
当然在我掌控下比如铜铁金银兵器这些军用和贵重物资、军用管制物资自然要控制输出,但是丝茶、纸瓷,香料绸布等奢侈品消费品,却是明禁暗纵多多益善,却源源不断的倾销过去,用经济倾销手段最大限度地掠夺民财和资源。至少我不认为,多消费一些丝绸和茶叶的,就能够让那些南沼吐蕃,提高国民素质,或者国家变的富强起来。
魏方晋做过剑南节度使掌书记,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在崔圆手上未得大用,但管理过八州六镇的文书往来酬,在地方人面上也很熟,负责主持这种明里打击走私,暗中把持垄断大部分边境走私的相关事宜,也算是如鱼得水。
自从鲜于事件后,很是出了些力,在其中的表现和立场,终于获得了我的信任,得以进入我的核心利益***。而进一步加强和保障了这种优势,以及相应互利共赢的局面。
依照这数目庞大的倾销手段,在最艰难的起步后,为这流民事业源源不断的提供了大量资金和物力的后续支持,若不是边境多山道路崎岖等条件限制,马帮的输送能力已经到了极限,我倒想继续扩大规模下去。
通过中转走私和秘密回易的,换回的大量牛羊物产,光其中的抽头,就让松、姚、潘那几州边军士卒受益不少,诸如修缮换装了陈年的兵甲,吃肉吃的红光满面的纭纭。
虽然我做的这些事情,于国法不容的,但是现在是非常之时,又有相当的受益层面和基础,以老皇帝为代表的成都朝廷,似乎是以视而不见的方式,默许了这种特殊时期下非常敛财之法。当然这相关的一切,只存在招对时的言语中,是永远不会见诸遇任何正式的文字和纸面中的。
毕竟作为统治者是永远正确的,错误的只能是象我之流的欺君瞒上的小人奸党,蒙蔽了圣听,作为臣子,就要有这样的觉悟。
望做那位大人眉飞色舞的,指手画脚的,怕是想出一项赚钱的门路,郑元和轻轻嘘了口气,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不过已经没有退路了。自从朝堂上提出工赈之法,又阴错阳差的成了这位胆大妄为的家伙地属下,无论公心职责还是大义良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