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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篇 第一百七十三章(4 / 5)

有废止理由,就很有可能会编入格。成为国家基本法度之一。

要是仅限部门性的“留司格”,那就还好说。但如果是“散颁格”,行于天下麻烦就大了。谁不知道还不见得运用成熟的这东西,要招惹多少意外的反对浪潮,和潜在即得利益受损群体的敌意。

毕竟淮南,淮北橘,这还是一种新事物,成都府行的好,不等于在其他地方也能照葫芦画瓢,所以我不怎么看好。崔某人这念头,至少在近期内。

求新革鄙也要看时势和运气。无数的历史先辈用血的事实告诉我们,一般因为这种事情青史留名的人,是有很高的几率不得好死。

诸如商鞅、李俚之流生地伟大,死的壮烈地,完成了历史使命,被五马分尸后让人凭吊固然不乏其人,历史上因为牵涉新事物,被人文明的斗争到岭南、海南岛地蛮荒上去种甘蔗的,在遍地的蚊虫、毒蛇、瘴疫中,一边扎根边疆建设边疆,一边体验与天斗,与地斗的乐趣,却是更多如过江之鲫。

只是没想到,不知道是背后运动得力,还是成都小朝廷君臣心情颇好的缘故,似乎并没有把这当回事,据说最后得到的是,“既有成法,且行试之”朱批,于是这两件可能影响军事发展史的重要事件,就在这千秋节的和谐气氛中,有意无意地被淡化过去了。

姑妄的猜测之一,似乎是成都行朝那位宰辅大人和崔使君地一点杯葛,具体化了。

薛景仙当然不会想到这么远,作为我这个小集体的重要幕僚以及他背后那个以政策研究为名的智囊团体的立场,他首先考虑到的这些东西,扩散出去,对我们现有利益体系的冲击和影响,比如龙武军指挥和后勤上的优势。又如如何规避对方行不得法,所造成风险,比如反过来成为攻击龙武军的借口。

他的意思很明确,如果不能改变结果,就要考虑把这结果最大利益化。

“无妨”,我捏了捏下巴新长出来的胡子,倒没有他看的那么严重,我鼓捣这些东西,不过是指望在这个时代生活的更好一些,战乱能够早一些结束,好做我的富家,对后世能产生什么影响,基本不在考虑之列。能维持在可以控制的小范围内固然是好事,流散出去也只是迟早的事情,不过能在垄断期间多捞点利益,总是好的。

“那就让我们的人也参与好了。。。。成都官学,不是有个政经学的短期培训班快结业了,。。。。。有这些条件,成不成都算我们尽人事了,撇清关系了,。。。对了,听说那位崔节帅管的地方太大了,底下的州县,还有许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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