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
ighto
w
o
g,mycou
t
y)。
该报言论既出,便引发了争议。这时候胡适正担任着康奈尔大学的“世界学生会”会长。来自各国的同学热议这个问题,有的赞成,有的反对,莫衷一是。其中一位美国学生就认为:“不问该国行为之是非,总以其国家利益为立场。”身为会长的胡适很有感触,写了一篇稿子,投给报纸。报纸题名为“胡适的意见”登了出来。
胡适的意见是,国民在国家正义问题上不能搞双重标准。假如国家违宪向我征税,或者非法将我的财产充公,抑或未经审讯即将我投入监狱,“吾势必力争,不管其是否以‘吾国’法律之名义行事。……然而涉及国际间事,吾即放弃那个对错和正义与否之标准,且颇自得地宣称‘是耶,非耶,终吾国耳’。以此观之,余以为吾人奉行道德的双重标准,其一用之于国人,另一用之于他国,或‘化外之民’,余此说不亦对乎?余以为吾人不管国内国外只应奉行一个是非标准,否则无法争论此事。”
胡适的意见很明确。国家关系间,自己的国家错了,照样批评。这就是世界公民的情怀。
今天国人中常有批评美国“双重标准”者,岂不知,早在差不多一百年前的胡适就揭橥了这个问题,也使用了这个词汇,那时他还是个学生。作为学生的胡适,他对自己率先提出的这个词也很自得。
次年他赴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城出席世界学生总会,会上,一位著名演说家的讲演颇唤起他的共鸣。这位“时彦”讲演的是“论全球政治”,其中也谈到“双重标准”的问题。
胡适在日记中惺惺相惜:这位博士声称“今世国际交涉之无道德,以为对内对外乃有两种道德,两种标准。其所用名词‘双料的标准’(DoubleSta
da
d),与余前所用恰同。余前用此名词以为独出心裁,不知他人亦有用之者,几欲自夸‘智者所见略同’矣”。
但两个月过后,他的想法似乎有所改变。那是作了一次题为“大同”的演说后,他再次征引了那句话“Mycou
t
y,
ighto
w
o
g,mycou
t
y”,认为那种“但论国界,不辨是非”是“狭义爱国心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