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初照,一丝丝金光如长针从窑洞的破门板上刺了进来,初七恍然如梦,起身揉揉惺松的眼,然后去打水,擦地,干起徒弟该干的活儿来。
萧慎不与她说闲话,除了识字练书之外,几乎无交流,整天准备的饭食就是吃了会窜稀的绿果,或许萧慎窜稀窜习惯了,多吃几颗也无碍,初七就惨了点,吃得少饿,吃得多要窜稀,一天从上跑到下,再从下跑到上,不知道要跑多少回。
初七心想:怕谢惟没回来,她就得窜稀窜死在这儿。
吃了七天绿果之后,初七终于忍不住了,问:“先生,我们除了这绿果还有别的能吃吗?我实在吃不饱!”
萧慎想了会儿,说:“可以向庙里化缘,只是那些和尚都不待见我。”
多实诚的一个人,若不是有“先生”二字顶着,初七也挺不待见的,他的脾气比谢惟更加古怪。
为了不饿死在临松薤谷,初七只能自己找吃的,好在谢阿囡留下弓箭,她便靠着这副弓箭射飞鸟和小兽,拔去毛、架上火堆,烤得香喷喷。
初七准备下口时想起了削瘦且病弱的萧慎,于是就带着野味回到窑洞中,拿出来时她还有几分心虚,担心常年吃素的萧慎会骂她乱杀生,谁想他竟然吃得比她还快。
“嗯……这肉烤得好,外焦里嫩,一点也不柴。”萧慎吃得满嘴是油,五根手指吮了个遍,“有兔子吗?我想吃兔子肉。”
初七好奇问道:“先生,您不是只吃素吗?”
萧慎煞有介事摇起头,“非也非也,我只能采到这绿果子,并不是我想吃素。”
初七:“……”
原来是一个无法挑选食材的吃货。
禀着对自己的食欲,哦,不对,对萧慎的尊重,初七担负起了膳食之重任,半天用来打猎,半天用来学习,半个月之后练成文武双全,萧慎对其的态度好了不少,从爱理不理变成一口一个“爱徒”,兴起时还搬出珍藏许久的好酒。
“爱徒啊,今日烤得兔子肉不错,来陪为师来喝些酒。”
萧慎笑眯眯地朝书山招手,而初七就站在他跟前,相处久了,初七方才知道萧慎的眼神儿是有点问题,正是半丈开外,男女不分;三丈开外,人畜无别,看错东西更是常有的事。
初七叹气,“先生,我在这儿呢。”
萧慎目光迷离了好几圈,这才看到初七站在边上,他眯眼一笑,斟了两杯酒,递上一杯小的。
“今日十五,正是好日子,喝吧。”